土地使用稅執法依據是什麼?
國家機關納稅的目的,是爲了使國庫保持充盈的狀態,確保能修建、維持社會基礎設施,這是與社會公益相關的,故而一般來說,民事主體在實施經濟行爲之後,會按照規定教案稅額。不同的稅種的徵稅規定是不同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土地使用稅執法依據。
一、土地使用稅執法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二、土地使用稅得申報流程
(一)業務描述
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就其應稅項目如實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地稅業務。
縣級業務。
(二)報送資料
(1)《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3份。
(2) 首次申報或土地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報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明細表》3份,同時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或購地合同、發票等證明土地使用權屬的材料。
(三)基本流程
1、納稅人上門申報
2、辦稅服務廳接受資料信息
3、辦稅服務廳覈對資料信息,並作出是否受理申報的決定
4、辦稅服務廳受理申報之後,需要徵收稅款,開具完稅憑證
5、申報表蓋章。
注意事項:
(1)辦稅服務廳接收納稅人資料信息或納稅人通過互聯網絡申報後提交的紙質資料,覈對資料信息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稅收優惠備案審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爲納稅人提供申報納稅辦理指引,輔導納稅人申報納稅,提示納稅人填寫稅收優惠欄目。
(3)納稅人可通過財稅庫銀電子繳稅系統或銀行卡(POS機)等方式繳納稅款,辦稅服務廳應按規定開具完稅憑證。
(4)辦稅服務廳人員在《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上簽名並加蓋業務專用章,一份返還納稅人,一份作爲資料歸檔,一份作爲稅收會計覈算的原始憑證。
(5)在辦稅服務廳或商業密集區提供自助辦稅設備。
辦理地點:各地辦稅服務廳。
對於違反規定,不繳納稅額,或者是少繳納稅的行爲,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都會按照既定規定法律的規定,審理並判處案件。若司法機關沒有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規定,實施了侵害民事主體的行爲時,是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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