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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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執行程序的條件
民事執行程序的條件如下:1、必須具有作爲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書、調解書,公證機關製作的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製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決定書。2、作爲執行根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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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期限
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爲二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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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迴轉法定期限是多久
執行迴轉的法定期限,只有原法律文書爲人民法院執行終結,才發生執行迴轉的問題。如果執行程序尚未終結,被執行的財產尚未轉移,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那麼只應當中止或終結執行程序,不發生執行迴轉的問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執行完畢後,據以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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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是什麼
被執行人: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爲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如:惡意隱匿、轉移財產,採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執行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