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主體不適格如何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起訴立案的標準之一是原告與本案具有利害關係,也就是原告主體適格。立案時發現原告主體不適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立案受理後發現原告主體不適格的,告知原告後,原告可以撤回起訴。
若原告拒不撤回起訴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法律依據:《稅務行政應訴工作規程》 第十五條
經審查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答辯狀中寫明,提請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一)原告無訴訟主體資格;
(二)沒有明確的被告或者錯列被告;
(三)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或者事實根據;
(四)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或者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五)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正當理由;
(六)未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爲訴訟行爲;
(七)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
(八)重複起訴;
(九)撤回起訴後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
(十)行政行爲對其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
(十一)訴訟標的已爲生效裁判所羈束;
(十二)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訴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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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上訴與撤回提起訴訟的區別
律師解析: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法律依據:《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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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該咋處理
律師解析: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這樣處理:一、訴訟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可以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二、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訴,二審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裁定、駁回上訴的,案件受理費一般應在二審裁定生效後向一審法院交納。法律依據:《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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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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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轄是該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地域管轄是按下列標準規定的: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爲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