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停止專利侵害的情況是什麼
一、可以要求停止專利侵害的情況是什麼
對於停止侵害這種民事責任形式而言,其構成要件只有一條,那就是:行爲人違反法律實施了侵害專利權的行爲,而且該行爲仍在繼續。
二、侵害專利權的條件
所謂侵害專利權的行爲,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內,行爲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營利爲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爲。可見,侵害專利權的行爲應滿足以下條件:
1、侵害對象是有效專利
專利權作爲一種依法取得的獨佔實施權,只在特定時間、特定地域內受法律保護。專利權期限界滿的技術或者雖然期限未到,但專利權人拒交專利費而放棄的專利技術,都不受法律保護。獲得中國專利的技術,被他人拿到外國去實施,也不會構成侵權。
2、侵害行爲的目的是營利
出於個人愛好或研究需要使用有關專利的行爲,不是以生產經營爲目的,不屬於侵犯專利權的行爲。專利法做出這種規定的原因在於,不以營利爲目的地使用專利,不可能與專利權人形成市場上的競爭,不會對專利權人的經濟利益造成影響。發明創造人申請專利權的着眼點在於專利技術的物質回報,個人使用並不是爲了工業目的,無損於專利權人經濟收入,自然無需承擔專利侵權責任。
3、實施了違反法律的侵害行爲
專利法一方面明確規定了權利人的權利內容和範圍,另一方面,又以列舉的方式明確規定了侵害專利行爲的樣態、種類。實踐中侵害行爲既有直接侵權行爲,也有間接侵權行爲。
專利權是一種排他性的權利。沒有經過專利權人的許可,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實施專利。但爲了維護公衆的利益和防止專利權人濫用專利權,各國專利法都規定了一些不視爲侵權行爲的例外。
凡是行爲人實施了侵害行爲,又不屬於侵權例外的,無論行爲人是否是主觀故意,是否給權利人造成了實際損害,一律要承擔停止侵害的民事責任。這種責任形式在專利侵權制度中的作用和意義相比於賠償損失等,絕不可同日而語。傳統的侵權責任理論認爲侵權責任就是損害賠償,但在權利客體爲無形物的知識產權領域中,這種觀念必須改變。被侵權人到司法機關起訴侵權人,決不僅僅要求損害賠償。他們會首先要求司法機關認定自己是權利所有人,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活動。世貿組織trips協議的執法部分,對損失補償的具體規定並不多,卻用了大量條款對停止侵權生產、停止侵權銷售等,作了具體的規定。它要求各成員着眼的侵權責任重點也就不言而喻了。
綜上可知,專利權人可以要求停止專利侵害的情況只有一種,那就是行爲人違反法律實施了侵害專利權的行爲,而且該行爲仍在繼續。而在對專利侵權進行處理的時候,可以根據自身實際造成的損害情況,要求侵權人作出賠償。
-
專利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包括哪些?
一、專利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包括哪些?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爲:侵權行爲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法院進行起訴。這裏所說的侵權行爲地,實際上範圍很廣,具體包括了:(一)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
-
發明專利權保護期限是怎麼的
中國的發明專利權期限爲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爲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七條規定:對於在發明專利申請...
-
專利的強制許可制度
專利的強制許可制度也稱非自願許可,是國家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授權他人實施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一種法律制度。我國專利法對強制實施許可規定了三種情形:1、對濫用專利權的強制實施許可;2、公共目的的強制許可;3、從屬專利權的強制實施...
-
什麼樣的專利算侵權
侵犯專利的判定標準是: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二、有違法行爲存在。即行爲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爲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爲。三、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四、應以生產經營爲目的。《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