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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立案怎麼取證?

網絡詐騙立案怎麼取證?

一、網絡詐騙立案怎麼取證

1、電子證據的取證

對能夠爲法庭接受的、足夠可靠和有說服性的、存在於計算機和相關外部設備中的電子證據的確認、保護、提取和歸檔的過程即是電子證據的取證。電子證據獲取技術的關鍵,是如何保證在獲取數據的同時不破壞原始介質。

2、電子證據的認定

電子證據能否被法庭認可並作爲定案的證據,根據現行法律並無依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七種證據,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證據的外延,即只有以上的證據才能被採納爲定案的證據。電子證據雖然從其本質來講和這幾類法定證據一樣,都能證明案件事實,從內涵上並無不同,但我國法律卻沒有把電子證據納入法定證據的範圍,賦予其明確合法的外衣。這是法律滯後於社會發展的一個明顯的表現。

二、網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網絡詐騙的行爲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失,但前提也需要有合法的證據來證明當事人的犯罪事實,而網絡詐騙可以通過電子取證的方式來處理,從而在不破壞原始數據的情況之下,獲取詐騙的證據,這都是可以獲得法院接受的。

標籤:詐騙 立案 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