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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專利權利恢復的原則有哪些?

一、請求專利權利恢復的原則有哪些?

請求專利權利恢復的原則有哪些?

(一)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並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二)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三)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爲理由,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恢復其權利。

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要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並附具有關證明。還要繳納恢復費。

二、申請專利請求書怎麼寫?

(一)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二)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爲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三)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爲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四)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三、發明專利的申請流程是怎麼樣的?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分爲受理、初審、公佈、實質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

(一)受理階段

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後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並且覈實過文件清單後,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如果申請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跡不清、有塗改的;或者附圖及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製、照片模糊不清有塗改的;或者申請文件不齊備的;或者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不詳的;或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無法確定的,以及外國單位和個人未經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直接寄來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

(二)初步審查階段

經受理後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處理。

(三)公佈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佈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複覈、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後在專利公報上公佈其說明書摘要並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佈以後,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四)實質審查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公佈以後,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並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審程序。如果申請人從申請日起滿三年還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申請既被視爲撤回。

(五)授權階段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以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審查員作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入授權登記準備,經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復核,對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進行校對、修改後,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通知書後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規定的費用,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並在2個月後於專利公報上公告,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爲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綜合上面所說的,請求專利權利的恢復,一般就需要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是因正當的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這樣才能獲得商標局的認可,如果無理由的進行申請,那麼此權利是不能恢復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標籤: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