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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徵地,如何處罰?

非法徵地是一種在沒有法律規定或正規合法的政府目的下,擅自將土地作爲其他所有。在現如今城市化的發展下土地的用途也在不斷地改變,對於非法徵地這種現象也越來越普遍與嚴重,那麼法律上對於這樣的行爲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小編就爲您收集了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非法徵地,如何處罰?

一、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的如何處罰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81條規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款。

二、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如何處罰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73條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爲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228條規定:“以牟利爲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例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罰金。”

標籤:非法 徵地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