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債務只起訴一方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一方不知道的債務算婚內債務嗎
如果不是用於共同生活中,應屬於其個人債務。
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舉債務問題
1〉以雙方共同名義出具借據,或以雙方共同名義進行求借,不管該借款怎麼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諸如賭博、販毒等非法活動外)即是用於一方個人使用,還是用於雙方共同使用,均應認定爲共同債務。
2〉借時確係以一方個人名義所借,但所借款項確係用於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只要對方承認之或債權人能夠證明之即應認定爲共同債務。
3〉借時系以雙方共同名義所借,且言稱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但借後確係用於一方個人使用,在沒有向債權人聲明並經同意或未經債權人追認的情況下,屬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爲對債權人無效,該借款仍應認定爲共同債務。
4〉借時是一方個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個人使用,借後確係爲借款的一方個人使用,該借款應認定爲借款方的個人債務。
5〉一方的借款,借時言明系自己個人使用,借後實際由對方個人使用,該借款仍應認定爲借款一方的個人債務。對債權人來說,借款的一方負有絕對償還的責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當然,這在其夫妻兩方之間便形成了一種債的關係,此可在其兩方內部得以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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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方拿出借條能認定爲共同債務麼
律師解析:起訴離婚一方拿出借條並不一定能認定爲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所負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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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債務包含
律師解析: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離婚時一般仍視爲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2、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債爲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屬、朋友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應由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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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欠債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一般由債務自行處理。律師解析:離婚後欠債一般由債務自行處理。因爲離婚後產生的債務一般認定爲個人債務。但若有證據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應當由夫妻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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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
律師解析: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用於個人且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個人開支而產生的債務;5、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6、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