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因違反轉診義務被追究民事責任時該注意什麼
一是違反轉診義務並不必然導致民事責任的產生。如:已盡說明義務,患者因爲定點報銷問題不同意轉院;患者的病情不具備轉院條件,如路途遙遠,但應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請有關專家來院會診、治療。
二是不能一概而論均由醫療機構對患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而應分析醫療機構違反轉診義務的行爲在造成損害後果中的原因力,從而準確的確定醫療機構應承擔的責任。如:現在醫學理論認爲,脊髓損傷的治療效果由脊髓損傷的原始程度起主導作用,與治療時間的早晚無直接因果關係,也就是說損害後果主要原因力是其疾病本身病情,醫院僅承擔次要責任。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於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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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醫生應如何處理
一、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爲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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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醫療糾紛按哪些流程處理
律師解析:一、醫療糾紛初起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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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需要蓋章嗎?
律師解析:門診病歷不需要蓋章。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覈對無誤後,醫療機構應當加蓋證明印記。醫療機構可以爲申請人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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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
一、對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書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