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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賠償數額是多少

醫療糾紛賠償數額的確定原則是什麼?醫療糾紛賠償數額最多可以達到多少呢?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有關醫療糾紛賠償數額的知識。

醫療糾紛賠償數額是多少

醫療糾紛賠償數額是多少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12、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對於《條例》沒有規定的賠償項目,可參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另外,確定醫療損害賠償數額,應當綜合考慮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以及醫療科學發展水平、醫療風險狀況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