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鑑定需要哪些資料
醫療鑑定需要以下這些資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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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司法鑑定要多久時間出結果
一、醫療司法鑑定要多久時間出結果醫療事故鑑定一般要是現在申請鑑定,那麼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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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醫療事故會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通過醫療事故鑑定,確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按照以下程序進行:(一)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二)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三)雙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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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醫療過失的認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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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嬰兒醫療事故怎麼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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