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鑑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醫療鑑定需要提供以下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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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爲人應該如何鑑定醫療事故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相關法律規定,行爲人鑑定醫療事故的方式:一般情況下,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若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代爲辦理。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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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司法鑑定多久出結果
一、醫療損害司法鑑定多久出結果醫療事故鑑定一般要是現在申請鑑定,那麼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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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火化如何處理醫療事故
律師解答:可申請鑑定後要求醫院賠償。律師解析: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但由於遺體已經火化,鑑定只能憑病歷、處方等記載資料進行鑑別、判斷,準確性較差,且這些資料都是醫院提供,難以得出客觀真實結論。醫院存在責任的,醫院應該賠償當事人的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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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司法鑑定怎樣申請
由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申請。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報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交由負責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