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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詐騙可以投訴嗎?

一、發生醫療詐騙可以投訴嗎

發生醫療詐騙可以投訴嗎?

發生醫療詐騙後可以投訴。並且應該儘快的投訴。一般來說醫療欺詐包括過度檢查、過度治療(包括藥物治療、手術治療和介入治療等)、過度護理同時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構成要件:

1、以虛構或誇大病情、過度醫療爲手段;

2、以誘使患者支付非必要醫療費用,取得財產或其他財產性利益爲目的;

3、在其醫療水平和能力範圍內明顯可以避免誤診而積極追求的;

4、給患者生命權、健康權造成侵害或給患者財產權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二、醫療詐騙所需承擔的責任

1、民事責任

首先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擔當調整醫療欺詐行爲的大任,就目前我國當前立法現狀來看同醫療欺詐涉及最多的是《民法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規定:因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軍療賠償糾紛,適用民法典的規定。

2、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無疑是所有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直接對醫療欺詐行爲人課以重罰,從剝奪自由到可能的生命權剝奪,由於欺詐是一種民事術語,《刑法》沒有直接規定醫療欺詐的罪名,根據罪行法定,醫療欺詐只有嚴格符合相關轉化型犯罪的規定和爲口袋型罪名包容纔可適用。具體有一下幾點: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合同詐騙罪、虛假廣告罪等。

3、行政責任

以醫療行爲過程來看,從開始的接待宣傳、診斷、治療和收費到出院,會涉及到一下各種不同行爲,對不同醫療欺詐行爲均有行政處罰處理。虛假宣傳、虛假廣告的,《廣告法》第37條、第38條規定行政機關給予發佈者處罰。虛假診斷、證明或治療: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6條規定,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發生醫療詐騙行爲的應該儘快的找到相關部門投訴,有必要的話可以找一個機構做醫療鑑定。但是醫療詐騙的界定是很難的,相關部門界定是否存在醫療詐騙的方式主要是看該行爲對於病人來說是不是有必要的。

標籤:詐騙 投訴 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