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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程序

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程序
律師解析:1、由申請者簽署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1份。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複印件1份(覈對原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佈局平面圖或實景照片(不小於4寸,畫面清晰可見)、操作程序等文件。
4、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規章制度清單。
5、員工身份證雙面複印、健康證複印件(覈對原件)。
6、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雙面複印、覈對原件)。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
取消食品流通許可證,新申請的因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
在當地食藥局辦理。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佈局、操作程序等文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