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規定是什麼?
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規定是什麼?
(一)具體行政行爲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具體行政行爲已經生效並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三)申請人是做出該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
(四)被申請人是該具體行政行爲確定的義務人。
(五)被申請人在具體行政行爲確定的期限內或者行政機關另行指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的。
(六)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七)被申請執行的行政案件屬於受理申請人民法院管轄。
二、行政處罰的特徵是什麼?
1、行政處罰是以對違法行爲人的懲戒爲目的,而不是以實現義務爲目的。這一點將它與行政強制執行區別開來。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
2、行政處罰的適用主體是行政機構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這一點使它與刑罰區別開來。刑罰的適用主體是人民法院。
行政處罰與刑罰的區別:制裁的性質不同;適用的違法行爲不同;懲罰程度及適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機構不同;處罰形式不同。
3、行政處罰的適用對象是作爲行政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屬於外部行政行爲。這一點將它與行政處分區別開來。行政處分只能適用於行政機構的工作人員或其他由行政機構任命或管理的人員。
三、行政處罰包括哪些?
(一)警告:這是所有行政處罰裏面最輕的的處罰,主要是對違法行爲人做出譴責和告誡,讓他們知道自己行爲帶來的嚴重性,並且希望他們能夠及時改正自己的錯誤。
(二)罰款:罰款也是我們常見的處罰類型,這裏的罰款是對違法行爲人強制性收取的金錢,通過這種罰款的方式,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行爲已經屬於違法行爲了。
(三)沒收非法的財物:這裏的財物是指違法行爲人通過盜竊、詐騙、強行霸佔等不正當的手段獲得的金錢,因爲這些金錢本身就不屬於違法行爲人的,所以要將所有違法獲得的金錢全部沒收,並且還給損失者。
(四)責令停產停業:這個處罰針對的大多數是商家,有些商家在經營的過程中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合法經營,出售質量不好、仿造的產品,並且沒有辦理好國家規定所需要的一些資格證、授權書、營業執照等,這時將被責令暫時停止營業,或者長期性停止營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指違法行爲人的行爲已經嚴重違反了國家的規定,將不被允許繼續經營或者繼續從事某種活動,這時行政機關會直接吊銷其許可證、執照等,說明違法行爲人在往後已經沒有從事該活動的權利了。
(六)行政拘留:這裏是對違法行爲人的人身自由採取限制的方式,在短時間內不允許違法行爲人自由活動,是一種強制性的懲罰措施,也是所有行政處罰中非常嚴厲的。
(七)其他行政處罰類型。
不按規定執行行政處罰,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需要由行政機構作出的,是對違法行爲的懲戒,並不以實現義務爲目的,行政處罰的對象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組織,屬於行政行爲,並不屬於刑事處罰,不會在個人檔案中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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