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偵機率大和什麼有關?
一、退偵機率大和什麼有關?
補充偵查不能簡單的用機率來衡量,需要結合實際的案情和法律的規定來進行。一般情況下,不會退回二次。之所以退回,主要是爲了爭取時間,這是大多數情況下的。確實有需要的,都是那些大型刑事犯罪案件。要看具體案情,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補充偵查指的是爲案件的處理提供足夠的證據資料,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原有偵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進行偵查。
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違法犯罪行爲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處理;發現犯罪事實並非犯罪嫌疑人所爲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並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逮捕,應當撤銷逮捕決定,通知公安機關立即釋放。
二、補充偵查相關規定有什麼?
1、補充偵查的情況有兩種。即如果是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人民檢察院審查之後,需要補充偵查時,既可以決定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決定自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協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的,則不能退由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對於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從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中決定自行偵查的,應當在審查起訴期限內偵查完畢。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對監察機關移送起訴案件的審查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需要補充覈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採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採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3、補充偵查的次數不得超過2次。這既指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檢察院決定退回偵查部門補充偵查的案件。
綜上所述,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拿到卷宗及證據材料後會認真審查,看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如果有比較大的異議,可以退回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般來說,退回補充偵查都是因爲關鍵證據缺失不能落實犯罪事實的,通過補充偵查進一步給案件定性。
-
詐騙罪被關要怎麼見面
律師解答:可以委託律師。律師解析:在案件偵查期間,可以委託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處於羈押狀態,家屬無會見權益,該狀態只有辦案人員和代理律師才能會見嫌疑人。所以只有聘請律師進行會見了解案情。律師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爲其提出申訴,同時有權爲其提出申請變更...
-
刑事案件錄音能夠作爲證據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錄音在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能夠作爲證據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訴訟中使用。除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以非法手段取得的錄音外,刑事案件錄音能夠作爲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證據包括能夠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視聽資料。...
-
被人打證據不足怎麼辦?
律師解答:及時報警。律師解析:被人打證據不足的,受害人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蒐集證據。報警之後,對於確有犯罪事實、符合立案條件的,公安機關會予以立案,並通過偵查獲取有關證據,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
-
集資詐騙罪如何辯護
律師解答:具體分爲兩點。律師解析:集資詐騙案的辯護思路,具體分爲以下兩點:1、行爲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目的:(1)集資人是否攜款逃跑;(2)是否揮霍集資款;(3)是否利用集資款進行犯罪活動;(4)是否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騙取集資款的。2、行爲人客觀上是否實施了詐騙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