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階段訊問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審查起訴階段訊問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訊問被告人主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熟悉基本案情,全面掌握證據。公訴人對將要起訴的案件要作認真審查,全面瞭解案件事實,綜合分析證據材料,熟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情節,熟悉能夠證實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的各種證據以及證據之間的關聯性、矛盾點,熟悉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和可能在哪些問題上辯解。
2、訊問要有針對性。訊問被告人一般應圍繞下列問題進行訊問:
(1)指控的犯罪行爲是否存在,是否爲被告人實施,被告人是否承認起訴書指控的罪行;實施犯罪行爲的時間、地點、方法、手段、結果。
(2)共同犯罪案件中應問清楚同案被告人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3)問清被告人的主觀故意,查明犯罪行爲的動機和目的。
(4)查明有無從重、加重、從輕、減輕的情節。
3、訊問要講究策略。根據被告人的心理狀態和表現,採取不同的訊問方式。
4、訊問語言要通俗易懂同時又要規範,態度要嚴肅。公訴人在訊問時,應考慮到被告人文化程度的高低、年齡上的差距、知識的不同,接受能力的好壞,儘量使用通俗規範的語言,發問要簡潔明瞭,避免使用難以聽懂的法律用語。
二、審查起訴如何審查證據材料?
1、從證據的“合法性”來審查,主要審查證據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誰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確,證據的形成與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具體地說就是要審查有關人員是否出於不良動機,提供虛假的證據;有關人員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認識上、表達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實的陳述;偵查人員收取證據的手段是否正確、合法,固定保管證據的方法是否科學等。
2、從證據的“客觀性”來審查,就是要審查判斷證據所反映的事實與待證的案件事實是否存在着客觀的內在聯繫,有什麼樣的聯繫,能證明案件中的什麼問題,內容本身是否合理,有無矛盾,即證據的內容是否客觀真實。
綜上所述,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會訊問被告或者聽取證人證言等。訊問被告的時候,要注意一些問題,在掌握基本案情的情況下,訊問策略得當。圍繞犯罪發生過程及時間等展開問話,並注意態度。通過訊問,會形成書面的訊問筆錄。
-
刑事案件能夠申請再審嗎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能夠申請再審。再審程序,是指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在具有法律規定的再審事由時,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對原審案件也稱“本案”再次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判的一種特別救濟程序。再審程序包含一整套啓動、審查再審事由、原審案件再次審理的...
-
立案未判決適用追訴時效嗎
律師解析:刑法追訴時效規定:根據我國刑法,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5年;2、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爲10年;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
-
詐騙罪派出所會管嗎
律師解答:會的。律師解析:詐騙案派出所是會管的。派出所屬於公安機關的一個派出機構,詐騙罪是涉及到經濟的犯罪,一般由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管轄。當事人報案直接撥打110或到最近的判處機構都會被接收管理,待當事人說明情況後自動歸入相關部門。公安機關對於報案都應當...
-
非法拘禁案的管轄範圍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1、如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觸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檢察院負責管轄;2、其餘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機關進行管理;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爲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