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嗎
一、刑事自訴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嗎
刑事自訴案件也可以申請再審,只要符合再審的法定條件即可。法律規定了刑事自訴案件的當事人是有申請再審的權利,但是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要符合法律的規定,而且再審一般是很難通過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第二百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於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二、刑事案件再審期限是否有限制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定。
一般來說大多數的刑事案件也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意味着在經過二審法院審判之後,那麼就是終審判決了,此時不允許當事人在提起上訴。但有些時候卻是存在二審判決錯誤的情況,此時符合條件的話,也是可以申請再審,也就是啓動審判監督程序。
-
刑事案件能夠申請再審嗎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能夠申請再審。再審程序,是指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在具有法律規定的再審事由時,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對原審案件也稱“本案”再次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判的一種特別救濟程序。再審程序包含一整套啓動、審查再審事由、原審案件再次審理的...
-
立案未判決適用追訴時效嗎
律師解析:刑法追訴時效規定:根據我國刑法,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5年;2、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爲10年;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
-
詐騙罪派出所會管嗎
律師解答:會的。律師解析:詐騙案派出所是會管的。派出所屬於公安機關的一個派出機構,詐騙罪是涉及到經濟的犯罪,一般由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管轄。當事人報案直接撥打110或到最近的判處機構都會被接收管理,待當事人說明情況後自動歸入相關部門。公安機關對於報案都應當...
-
非法拘禁案的管轄範圍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1、如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觸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檢察院負責管轄;2、其餘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機關進行管理;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爲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