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訴案件審理程序是怎樣的?
偵查——審查起訴——審判。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爲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
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的案件情況。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審查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應當退回人民檢察院,並告知被害人有權提起自訴;(二)不屬於本院管轄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應當退回人民檢察院; (三)不符合前條第二項至第八項規定之一,需要補充材料的,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在三日內補送;(四)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宣告被告人無罪後,人民檢察院根據新的事實、證據重新起訴的,應當依法受理;(五)依照本解釋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裁定準許撤訴的案件,沒有新的事實、證據,重新起訴的,應當退回人民檢察院;(六)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或者退回人民檢察院;(七)被告人真實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依法受理。 對公訴案件是否受理,應當在七日內審查完畢。
-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成立條件是:1.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和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覈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3.犯罪主...
-
報案後,派出所一定該對當事人做筆錄嗎
律師解析:報警人是否需要做筆錄,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情況下,報警後,立案了才展開調查,固定證據(如給當事人做筆錄);還有可能報案後,派出所不能馬上判斷是否構得上立案條件,也可能會作初步調查,做筆錄。報案後,派出所判斷肯定是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不會受理,也就不會做筆...
-
再審向哪個法院申請
律師解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
-
被詐騙了如何處理會如何報警
律師解析:1、在網絡上被騙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並儘量地提供能證明詐騙成立的證據,如雙方的網絡聊天記錄、受害者匯款的證據及有關對方的線索等,以便公安機關能及時調查處理。報案時可以聯繫其他受害人一併到派出所報案或者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