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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立案要本人去嗎

起訴立案不一定需要本人辦理。在向法院起訴時,應該向法院提交訴狀、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的,則應該有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組織機構代碼證)、相關的證據資料。如果是委託代理人辦理立案的,則還應該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相關信息(如是律師擔任代理人的,則應該提供律師執業證複印件)。當事人可以選擇的立案方式:
1、當事人親自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進行立案。
2、當事人聘請律師,由律師進行訴訟代理。不用自己寫起訴狀和不用到法院立案,由律師處理。
3、網上立案
首先在法院網站或者法院訴訟服務網站進行實名註冊登陸,然後在網上立案平臺提交立案申請及相關訴訟材料。法院審覈通過後進行登記立案,繳納訴訟費。
4、郵寄立案
當事人首先撥打法院立案庭電話,並按要求將起訴材料通過郵政寄出,然後耐心等待法院的處理。郵寄立案需要注意問題:
1、起訴書遞交期限;
2、到郵政及其他快遞公司寄出,郵寄單寫明具體寄收件人、物品名稱、寄件日期;
3、保留好帶郵戳的郵寄憑證;
4、和法院確認收件,及時交訴訟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僞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爲,應當爲他保守祕密。

起訴立案要本人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