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的危害都有哪些
集資詐騙的新聞也不少,都闡述了大家受到的傷害以及影響的惡劣。集資詐騙的危害是十分大的,集資詐騙的行爲將很多家庭多年攢的錢都騙走了,給家庭帶來了重創,影響了家庭的和諧,也給社會造成了不信任的因素。大家也要認清楚集資詐騙的危害,以防自己陷入集資詐騙中去,接下來,小編將詳細講述集資詐騙的危害。
一、集資詐騙的危害有哪些
對於集資詐騙的危害,應從集資詐騙罪所侵害的客體進行論述,即對國家金融管理制度的危害和對公私財產所有權的侵害。
1、對國家金融管理制度的危害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其重要性要求國家通過金融規範有效控制金融市場,形成有序的良性狀態:金融市場運行的穩定性;金融結構的均衡性;融資行爲的有規則狀態。由於集資詐騙本身是通過向社會公衆集資,使得社會上大量的閒置資金脫離國家金融管理的控制而無秩序無規則地運行,嚴重影響國家對金融管理的調控。當國家對金融管理失去調控的時候,金融結構必定失衡,由此引發國家金融市場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而無法運行,最終導致國家經濟運行和政府管理的失控,其社會危害性不言自明,因此作爲一個國家最嚴厲的刑法必須予以制裁,集資詐騙也就成爲刑法打擊的重點。
2、對公私財產所有權的侵害
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除了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外,還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這是由於集資詐騙的本質,即“騙”所決定的。不管詐騙罪還是集資詐騙罪,其行爲人都是編造某種虛假的事由使受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而自願地將財物交給犯罪行爲人。集資人詐騙所得的財產不是爲了暫時的使用而日後歸還,而是爲了取得該財物的所有權,使該財物真正的成爲集資人所有。因此當集資人騙取被害人財物後,被害人往往無法追回被騙財物,再加上國家法律並不保護受害人這種投資行爲,使得受害人往往“賠了夫人又折兵”,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影響了社會的和諧。
二、詐騙罪與集資詐騙罪的區別
詐騙罪與集資詐騙罪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侵害的對象不同。集資詐騙罪侵害的對象一方面是社會上不特定的公衆的資金,而詐騙罪侵害的對象往往是特定人的財物或財產性利益;另一方面,集資詐騙罪侵害的對象僅限於資金,而詐騙罪侵害的對象不限於資金,還可以是資金以外的財物或財產性利益。
2、詐騙的方式不同。集資詐騙罪由非法集資行爲和詐騙行爲符合而成,即只能是以非法集資的方式進行詐騙;而詐騙罪只能是以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有價證券詐騙、保險詐騙和合同詐騙以外的其他方式實施。
3、構成犯罪“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標準不同。根據《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的規定: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而詐騙罪中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4、法定最高刑不同。集資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無期徒刑。
在本文也已經做了介紹,集資詐騙涉及的人數都是非常之多,造成的影響也都是非常的惡劣的。其造成的危害也都顯而易見了,騙取大量錢財,給個人和家庭帶來影響,多年的積蓄變成了零,給社會帶來了一些信任的危機,爲此,小編也要提醒大家不要相信不正規的投資機構,防止自己陷入集資詐騙的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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