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法條競合犯屬於實質的一罪嗎

一、法條競合犯屬於實質的一罪嗎

法條競合犯屬於實質的一罪嗎

形式上具有數罪特徵,但實際上僅一罪的犯罪形態。法條競合犯包括且僅包括包容競合犯和交叉競合犯兩種。法條競合的實質是構成要件的競合,異罪的純粹量刑情節競合不是法條競合,同種犯罪不同要素結構的犯罪構成之間、特別刑法與普通刑法之間不存在法條競合關係;僅僅因爲具體犯罪事實而使數個法條對行爲均具符合性,也不是法條競合。特別法優於普通法、複雜法優於簡單法是法條競合的法條適用原則。

二、法條競合犯和想象競合犯之異同    

法規競合的本質是單純一罪,而想象競合犯則是觀念上的數罪、實質上的一罪。想象競合與法規競合具有四個共同特徵:其一,一個犯罪行爲;其二,觸犯規定不同罪名的數個法條;其三,兩者的法律本質都是一罪,而非數罪;其四,最終都適用一個法條並且按照一罪予以處罰。

想象競合與法規競合之間存在顯著或根本的差別。具體而言可歸納爲:第一,想象競合犯是犯罪行爲或犯罪行爲所觸犯的不同罪名的競合,屬於犯罪數之單復的形態;法規競合是法律條文的競合,屬於法條之關係的形態。

第二,想象競合犯是觀念的競合(觀念上的數罪),即想象競合犯是實質一罪,其以一個犯罪行爲觸犯的數個不同不同罪名由於觀念因素或主觀認識的影響而發生競合;法規競合是客觀存在的或現實的競合,即法規競合本爲單純一罪,但由於客觀存在着的法律條文的錯綜規定而致使規定不同罪名的數個法條發生競合。

第三,想象競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關係;法規競合所涉及的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之間,必然存在重合或交叉關係。

第四,想象競合犯中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發生關聯,是以行爲人實施特定的犯罪行爲爲前提或中介;法規競合所涉及的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之間的重合或交叉關係,並不以犯罪行爲的實際發生爲轉移。

第五,想象競合犯是由於行爲人實施了犯罪行爲而觸犯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所以,數個法條均應適用於導致不同罪名競合的犯罪行爲,且應在比較數個罪名法定刑的輕重後擇一重者處斷之(但所觸犯的輕罪成立,其法條仍應引用);法規競合所涉及的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之間存在重合或交叉關係並不以犯罪行爲的發生爲前提,故在數個法條中只能選擇適用一個法條即特別法、實害法或重法對犯罪人予以處罰,而排斥其他相競合的法條即普通法、危險法或輕法的適用。

第六,想象競合犯是犯罪之單復的形態,故關於想象競合犯的理論和法律規定,所解決的是罪數問題和對犯罪行爲觸犯的數罪名如何處罰的問題;法規競合是法條之關係的形態.

法條競合和想象競合存在衆多區別,但是也存在共同點,比如只存在一個犯罪特徵,同時在法律的本質上也是一個罪行,不存在數罪,最終根據一個法條和一個罪行進行處罰。想象集合是由於觀念而產生的相關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