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罪屬於什麼犯罪類型
一、信用卡詐騙罪屬於什麼犯罪類型
信用卡詐騙罪歸類在金融詐騙罪中,屬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信用卡詐騙”就是利用“信用卡”作爲工具,從而實施“詐騙”的犯罪行爲。可以說“信用卡詐騙”就是“詐騙”類型中的其中一種,也可理解爲“信用卡詐騙罪”是“詐騙罪”的特別規定。
二、構成惡意透支是否要求髮卡行催收?
是的。在實務上,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爲“惡意透支”。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需要經過銀行催收的前置程序。換言之,行爲人雖有惡意透支行爲,主觀上也存在非法佔有目的,但此時還不能立即處罰行爲人,僅在經過銀行有效催收後仍不歸還時,才成立信用卡詐騙罪。這裏的“有效催收”是指髮卡行的催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其一,在透支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後進行;
其二,催收應當採用能夠確認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其三,兩次催收至少間隔30日;
其四,符合催收的有關規定或者約定。
對於是否屬於有效催收,應當根據髮卡銀行提供的電話錄音、信息送達記錄、信函送達回執、電子郵件送達記錄、持卡人或者其家屬簽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證據材料作出判斷。
信用卡詐騙罪最常見的應該就是“惡意透支”,本來銀行批准發放“信用卡”是爲了用戶消費、支付便利。合法、合理的“透支”方式,即能方便用戶使用,又能起到促進經濟流轉的作用。正是有了這個便利途徑,一些人便起了“'邪念”。想着利用這一途徑將“透支”的資金據爲己有,不論銀行經過多少次的催收,持卡人都置之不理,有意逃避還款義務。
-
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否支持?
一、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否支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不會支持死亡賠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因爲刑事犯罪行爲造成他人死亡的,賠償喪葬費等費用,但是不包括死亡賠償金。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
-
取保候審好申請嗎
一、取保候審好申請嗎可以取保的條件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是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根據法律規定拘留10天可以探視,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的,辦案單位可以要求不允許家屬探視,委託律師除外。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一些不配合公務執行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公民做出的處罰措施,他的...
-
有期徒刑最短是多長
三種情況:1、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2、數罪併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3、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爲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