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對銷售假藥怎麼處罰?
一、對銷售假藥怎麼處罰?
對銷售假藥會受到的處罰是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全部的財產,單位犯罪的要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涉案人員。
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爲:“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
二、犯罪構成
1、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爲。首先,行爲人生產、銷售的必須是假藥。《刑法》141條明確規定,"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2、行爲有人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爲。也就是一切製造、加工、採集、收集某種物品充當合格或特定藥品的行爲,都是生產假藥的違法行爲。
3、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自然人中有使用自制的藥品於臨牀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犯本罪的,如現在的很多醫院都設有製劑室,用以生產供本單位使用的藥品,有的醫療單位由於經濟效益的驅使,違規生產劣質藥品或超範圍生產藥品用於臨牀等。還有個別的醫療單位明知是假藥而違規銷售,都可構成該罪。
5、該罪的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行爲人明知自己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爲會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會發生侵害人體健康的危險,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三、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2、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3、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4、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由於生產或者是銷售假藥的,會給民事主體的身體造成傷害,故而我國對於此種行爲的處罰是比較重的,情節較輕的一般只會要求支付一定的罰金,若是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會判處諸如有期徒刑等的處罰,廠家還有可能會被吊銷營業執照。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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