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缺席審判適用的案件類型有什麼?
一、刑事缺席審判適用的案件類型有什麼?
刑事缺席審判三種適用情形:依據《刑事訴法》的規定,刑事訴訟中可以缺席判決的三種情形包括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
可以進行缺席判決的刑事案件包括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犯和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時進行審判,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
二、一般刑事案件的流程有什麼?
一般刑事案件從最初的立案到最終審判結果的確定,大致要經過三個階段,分別是公安機關主要負責的偵查階段、人民檢察院負責的審查起訴階段以及最終人民法院負責的審判階段。
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可以根據犯罪嫌疑人本身情況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相應的強制措施,採取相應的偵查手段以明確案件的基本事實,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後,由公安機關撰寫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案件進入檢察院以後,檢察院須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是否提起公訴的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在該階段,檢察院的工作重心繫在於通過審覈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確實,證據是否確鑿以明確是否應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檢察院經審查後確定案件材料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應立即將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訴,最終由法院確定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觸犯何種罪名以及應當給予何種刑罰。
涉及貪污受賄或危害國家安全的案子可以缺席審判,處理一般的刑事案件時,主要分爲三個步驟,第一個步驟是公安機關進行的偵查階段,主要調查案件的基本情況,收集證據;第二個階段是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整理證據,起訴犯罪嫌疑人;最後一個階段是人民法院的審判階段。
-
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造成損失纔算詐騙罪嗎?
一、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造成損失纔算詐騙罪嗎?並不是造成損失纔算詐騙罪,合同詐騙並不需要一方受損失,另一方受益纔可以進行定罪處罰。只要具有合同詐騙行爲的,人民法院有權行使審判權進行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
-
報復陷害罪既遂怎麼處罰?
一、報復陷害罪既遂怎麼處罰?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或其他權利受到嚴重損害的,手段惡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的;引起公衆不滿的;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
有期徒刑最短是多長
三種情況:1、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2、數罪併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3、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爲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
-
河南濮陽市幫信罪怎麼判?
一、河南濮陽市幫信罪怎麼判?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幫信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