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詞有幾部分組成
一、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詞有幾部分組成?
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詞有三部分組成,法庭辯護詞的主要結構:一般由前言、辯護理由、結束語。
1、前 言
(主要三項內容:一是申明辯護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講辯護人在出庭前進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講辯護人對全案的基本看法。)
2、辯護理由
(是辯護詞的核心內容。是辯護人爲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所要闡明的主旨,應該從被告人的行爲事實出發,對照有關的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無罪、罪輕或應該予以減輕甚至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根據。因此,通常是要圍繞是否構成犯罪,屬於何種罪名,有無從輕的法定條件以及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問題展開辯論和論述。)
3、結束語
(是對辯護詞的歸納和小結。一般講兩個內容:一是辯護詞的中心觀點;二是向法庭提出對被告人的處理建議。)
辯護人:
年 月 日
二、無罪辯護同時做最輕辯護可以這樣做嗎?
法律允許辯護人同時作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對被告人不認罪或者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案件,可以引導控辯雙方先辯論定罪問題,後辯論量刑問題,雖然辯護人作無罪辯護,但是法庭在主持控辯雙方針對定罪問題辯論後,仍然需要主持雙方針對量刑的問題進行辯論;辯護律師在發表無罪辯護的同時,也可以針對案件的量刑發表辯護意見。
《刑訴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都應當進行調查、辯論。
法條意思很明顯:《刑訴法》給法庭設定了一項義務,審理案件時,任何與定罪、量刑的有關事實、證據,法庭都應當主持調查、辯論。具體怎麼調查,怎麼辯護,請看《刑訴法解釋》的規定;
《刑訴法解釋》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對被告人不認罪或者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案件,法庭調查應當在查明定罪事實的基礎上,查明有關量刑事實。
在我國這樣的司法制度下做無罪辯護的成功率確實是微乎其微的,可法律當然也不能直接取消這種無罪辯護機制,存在無罪辯護也是爲了杜絕冤假錯案。法律上沒有禁止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體現在同一刑事案件中,但這樣的辯護方案是有些法律風險的。
-
犯罪的成立和犯罪的既遂是怎樣的
一、犯罪的成立和犯罪的既遂是怎樣的1、犯罪成立指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態。2、犯罪成立即已經構成了犯罪,無論是未遂,既遂,終止等等,犯罪都已成立。3、既遂則是犯罪行爲付諸實踐且已完成,犯罪目前已達到。犯罪既遂應...
-
關於行賄罪的辯護有哪些?
一、關於行賄罪的辯護有哪些?第一個主要辯點是看被告人有沒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現在的司法解釋對不正當利益的範圍擴大化,把社會上常見的求人辦事現象都涵蓋了進去,比如企業認爲行政機關審批項目的程序過慢,容易給企業造成損失,爲了加快審批進程,去找關係送錢,這也被...
-
一般犯罪中止還是犯罪嗎
一、一般犯罪中止還是犯罪嗎犯罪中止也是構成犯罪的,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1.時間條件: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包括犯罪預備階段、實行階段。(1)犯罪既遂以後,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只能算犯罪後的...
-
聾啞人故意傷害辯護量刑規定是怎樣的?
一、聾啞人故意傷害辯護量刑規定是怎樣的?聾啞人故意傷害辯護量刑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由於刑法規定對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可以而不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