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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人可以變更執業機構嗎?

司法鑑定人可以變更執業機構嗎?

社會的性質也越來越複雜,我們在生活中或多或少會碰到需要訴訟的時候,而在訴訟過程當中,也經常會遇到需要司法鑑定的時候,司法鑑定需要專門的技術人員和專門的鑑定機構才能進行司法鑑定,對於司法鑑定人,小編和大家一樣只是有個片面的瞭解。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討論一下關於司法鑑定人可以變更執業機構嗎的相關問題。

一、司法鑑定人的定義

司法鑑定人指具備《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覈登記,取得《司法鑑定人執業證》,按照登記的司法鑑定執業類別,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二、司法鑑定人變更執業機構的程序

(一) 申請前的準備工作

申請辦理司法鑑定人執業機構變更審覈登記應具備以下法定條件:

1、申請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2、鑑定人擬轉入的機構已取得司法鑑定許可證。

3、鑑定人轉所後應及時提出。

(二)申請

1、提交材料

(1)司法鑑定人原執業機構出具的該鑑定人無遺留問題的證明。

(2)司法鑑定人現擬執業機構向我局提交鑑定人轉所申請。

(3)《司法鑑定人執業證》。

2、注意事項

(1)各類申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登記管理機關審覈原件後退還,複印件存檔。

(2)申請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3)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負責。

(4)上述登記事項變更均由鑑定人所在的司法鑑定機構統一到我局辦理。

(5)複印件加蓋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紙。

(6)如果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完整、或有錯誤,受理部門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或修改的全部內容。

(三)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無。

(四)辦理結果

1、結果形式:按照工作標準進行告知,制發審批文書並歸檔

(1)對審定通過的,製作《司法鑑定人執業證》(司法部統一制式),通知申辦人領取。

(2)對退回的中止件,必須及時填制《申辦材料補正通知書》,將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要求及申辦人的相關權利、投訴渠道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辦人,並將申辦材料退還申辦人,並向上一級備案。

(3)對不予批准件,必須將理由及申辦人的相關權利、投訴渠道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辦人,並將申辦材料退申辦人,並向上一級備案。

2、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20個工作日。

(2)收費標準:本事項不收費。

以上就是小編和大家一起討論的關於司法鑑定人可以變更執業機構嗎的相關問題,從上面的討論內容來看,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司法鑑定人是可以變更執業機構的,只是需要提交申請。司法鑑定是一項技術類工作,是必須擁有專業的技術此案呢過從事的工作,所以從事司法鑑定的人都必須持有《司法鑑定人執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