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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纔可以取保候審辦理?

一、怎麼纔可以取保候審辦理?

怎麼纔可以取保候審辦理?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是否適用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管制或者拘役;

2、可能獨立判處附加刑的;

3、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無再次犯罪危險性的;

3、孕婦或者哺乳期婦女;

4、嚴重患病或者生活難以自理的;

5、超期羈押且案件未辦結。

二、經過什麼樣的流程才能申請取保候審?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爲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71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取保候審的條件是具有嚴格的規定的,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取保候審,想要取保候審首先要進行取保候審的申請,然後等古代法院的做出的決定,根據法院的決定來執行最終的結果。

標籤:辦理 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