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與判刑相隔的時間是多久?
一、批捕與判刑相隔的時間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三十七天,但經批捕後逮捕,則可繼續羈押,一般偵查期限是兩個月,但經批准後可延長。偵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時間可達一個半月,期間還可退查兩次,每次補充偵查時間是一個月,審判階段一般是一個半月的時間。具體如下:
1、公安機關逮捕以後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爲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
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
3、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爲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簡易程序20天內審結。)
如果有一方對一審不服則需要進入二審程序。二審也是一般一個月,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最後判決生效。
所以總共的最短時間爲4個月,最長爲15個半月。
二、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麼
公安機關認爲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由立案偵查的單位制作《提請批准逮捕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署後,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
檢察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條件,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卷材料、證據進行審查,檢察機關採取辦案人員閱卷,審查起訴部門的負責人審覈,由檢察長決定的方法進行審查。對重大、複雜、疑難案件的審查批捕,應當交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檢察機關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分別作出以下決定:
對於符合逮捕條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製作批准逮捕決定書。
對於不符合逮捕條件的,作出不批捕的決定,製作不批准逮捕決定書,說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對於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後,對於被拘留的對象,應當立即釋放。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如果公安機關不同意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複議。如果公安機關的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覈。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覈,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在複議、複覈期間,對於已經被拘留的對象,公安機關必須釋放。
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捕工作中,如果發現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有違法情況,如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應當通知公安機關予以糾正,公安機關必須糾正,並需要將糾正的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批捕與判刑之間還需要經過大量的司法程序來進行,在批捕期間的時間也會算在最終判決的有期徒刑服刑時間內。 對犯罪分子進行批捕就意味着犯罪事實的初步認定,在相關證據文件進行進一步的審定和認定後就可以提交到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庭審期間的辯護程序可以對當事人的判決造成很大的影響。
-
涉嫌詐騙罪可以保釋嗎
律師解答:滿足一定條件可以。律師解析:涉嫌詐騙罪滿足一定條件可以取保候審。犯詐騙罪的可以取保候審,也就是說可以保釋,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法院纔會批准取保候審。滿足這些條件的:(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及以上的...
-
異地傳喚的相關規定
律師解析:異地傳喚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內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異地傳喚的,只能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
-
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後對方無錢賠償後該怎樣處理
律師解答:應中止執行。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後對方無錢賠償後,應中止執行,待對方有財產可執行了再申請恢復執行。如果肇事者喪失勞動能力無力償還的,只能由法院判決終止償還。強制執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
-
律師怎麼會見被告人
律師解析: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