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案間隔多久在拘留第二次?
一、經濟糾紛案間隔多久在拘留第二次?
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拘留是一種臨時性強制措施,所以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 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逋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這就是說,拘留剝奪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爲10日,特殊情況下爲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後羈押時間可長達37日。沒有犯罪證據的,應當釋放.釋放後,如果發現了新的證據,可以重新傳喚拘留.中間沒有時間間隔.但是法律禁止"以連續傳喚,變相超期羈押",就是禁止你說的情況,走到門外,重新傳喚拘留.
二、拘留的程序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爲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部門領導審覈,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覈,由檢察長決定,再送交公安機關執行;對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由於我國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因此,對於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然後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絕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的,執行人員應在拘留證上註明。
經濟糾紛案件的處理,應當基於實際的矛盾情況而定,不同的經濟犯罪情況所判決的結果是不同的,但只要符合拘留的條件的就是可以拘留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界定,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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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抓到了會拘留幾天
律師解析:打牌抓到會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二十天,刑事拘留最長不會超過三十七天。只有針對多次、結伴、流竄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纔會由檢察院批准拘留時間延長至三十日。同時在嫌疑人被拘留的三日以內,如果公安機關認爲該犯罪分子應該被逮鋪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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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能釋放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如果無罪的話會釋放。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14天,最長不能超過37天,如果,37天后還不能批准逮捕的,應當解除強制措施。同時,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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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罰金沒交還被收監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法院已經判了緩刑,處罰金沒交,一般不會被抓進去,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是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的。所以緩刑沒交罰金被收監是不合法的。另外關於緩刑,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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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被拘留是有證據了嗎
律師解答:不一定。律師解析:涉嫌犯罪不一定是有證據了,但是大部分情況下都是掌握了一定的犯罪證據,或者是有有關被害人或者是證人的供述,如果被公安或者檢察院拘留,肯定是掌握了一定的證據,不過在沒有得到法院判決書之前,都是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用涉嫌二字,公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