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的對象是指什麼?
強制措施3.3W
律師解析:搜查的對象是指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
一、對搜查的要求有:
1、偵查人員搜查人身或住處,必須是爲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2、搜查必須由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或單位都無權進行搜查。
3、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搜查證是偵查人員依法進行搜查的法律憑證。
4、搜查時,應當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屬在場,還要有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
5、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6、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二、搜查是指偵查人員爲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偵查人員依法對於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罪證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地方進行搜尋、檢查的一種偵查行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爲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
一、對搜查的要求有:
1、偵查人員搜查人身或住處,必須是爲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2、搜查必須由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或單位都無權進行搜查。
3、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搜查證是偵查人員依法進行搜查的法律憑證。
4、搜查時,應當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屬在場,還要有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
5、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6、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二、搜查是指偵查人員爲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偵查人員依法對於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罪證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地方進行搜尋、檢查的一種偵查行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爲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
-
故意打人輕微傷法律是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打人輕微傷在法律上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一般處罰如下:1、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3、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
-
醉駕一般被刑拘多久
律師解析:醉酒駕駛一般拘留在37日以內。行爲人構成犯罪的,會被刑事拘留。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而非刑事處罰手段,刑事拘留...
-
逮捕後可變更強制措施嗎
律師解析: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逮捕後能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
-
看守所是否無罪必須37天放人
律師解析:在看守所,無罪的不是必須三十七天放人。三十七天只是拘留後至是否決定逮捕的最長期限,至於是否有罪,那要看公安調查的情況,以及最終法院判決,調查後無罪的就可以放人。拘留,一般分爲三種,分別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此處屬於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