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定強姦罪必須有什麼證據,強姦罪報案有效時間是多久
一、要定強姦罪必須有什麼證據
強姦案件中的立案證據一般主要有以下幾種:
1.被害人陳述。被害人所作的陳述,是證明強姦行爲存在的直接證據。立案的條件需要有犯罪事實,被害人的陳述是證明犯罪事實存在的證據。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辯解。立案的條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爲直接主體,其證據較爲直觀。
3.發現場遺留的物證:如或可證明有性行爲發生的場物品類證據,如遺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跡、毛髮或者體液混合物的避孕套、牀單、被套、枕巾、枕套、紙巾等物品,這類物證一般需要結合鑑定結論予以印證。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類證據,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釦等;遺留的刀具、棍棒等兇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遺留有加害人體液的內褲、衣服、衛生巾等物品。
6.現場遺留的飲料、水杯、針管、針劑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證。如在麻醉類強姦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飲料中添加春藥、麻醉劑的現象,此類物證也需要結合鑑定結論等其他證據予以印證。
二、強姦罪報案有效時間是多久
強姦案件發生後應立即報警,強姦罪屬於刑事案件,追訴權由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行使,是存在追溯時效的。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刑法》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但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不受上述時間限制,所以應在兩年之內。否則即使沒有超過追訴時效,但由於無法取得相應證據,也就無法破案了,
但是在實踐中,如果真的等兩年再報案,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立案的,除非證據確鑿。
時間越長,對被害人越不利,一般法院在被害人沒有當時報案的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判得比較輕,這是實踐中法官的做法。
強姦案件當中的定罪證據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證人證言以及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遺留有加害人體液的內褲、衣服、衛生巾等物品。具體的大家不妨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需要注意的是,在強姦案發生之後,受害人一定要及時報案處理,這樣才能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
強姦罪的刑罰是什麼
強姦就是指違背女性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導致他人造成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在我國對於強姦罪的判刑最高的可以判處死刑,那麼到底在我國對於強姦罪的刑法是什麼呢?下面就請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了解關於強姦罪的刑罰吧。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
-
法院會怎樣認定強姦中的“違背婦女的意志”
認定是否違背婦女的意志,最關鍵是要看婦女對發生性行爲是否同意,至於婦女表示同意是在發生性交之前還是性交過程中,均不影響同意的成立。違背婦女意志,是指沒有得到婦女的同意而強行與之發生性行爲。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地方性法規規定行政處罰的範圍是怎樣的
一、地方性法規規定行政處罰的範圍是怎樣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範圍是,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一條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
-
構成強姦罪的要件是怎樣的
我國法律對婦女的性權利是進行了嚴格的保護的,無論是猥褻婦女還是強姦婦女,這類行爲都是不允許的,並且還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即猥褻婦女罪和強姦罪。那其中構成強姦罪的要件是怎樣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話,可以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哪些屬於強姦罪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