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的情形
(1)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結果的(刑法第18條);2.未遂犯(刑法第23條);3.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條);4.自首(刑法第67條);5.立功(刑法第68條)。
(2)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條)。
(3)應當減輕處罰的情節: 造成損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條)。
(4)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條);2.預備犯(刑法第22條)。
(5)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從犯(刑法第27條)。
(6)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1.在外國犯罪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刑法第10條);2.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8條);3.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刑法第383條);4.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爲的(刑法第390條);5.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爲的(刑法第392條)。
(7)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1.防衛過當(刑法第20條);2.避險過當(刑法第21條);3.脅從犯(刑法第28條);4.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8條)。
(8)可以免除處罰的情節: 1.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刑法第37條);2.犯罪較輕的自首犯(刑法第67條);3.非法種植罌慄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刑法351條)。
(9)應當免除處罰的情節: 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條)。
《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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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辯護詞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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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辯護的意義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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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是什麼意思
無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經證實和判決有罪之前,應視其無罪。無罪推定所強調的是對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須有充分、確鑿、有效的證據,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其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無罪推定對於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訴訟地位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其中,無罪推定主要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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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