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最新量型標準
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爲。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內容正是對貪污罪量刑的規定。現在受賄罪比照貪污罪定罪量刑的標準如下: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的情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另外,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
貪污受賄限制減刑
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當個人資產或者通過損害公共資產來提升個人資產,是爲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利用自身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懲治貪污、受賄犯罪,是我國現階段反腐敗鬥爭的重點,在刑法分則中將貪污賄賂罪列爲專門一...
-
受賄20萬判多少年
行賄20萬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行賄罪是指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的行爲。按中國刑法屬於瀆職罪。《刑法》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
-
賄賂罪共犯介紹賄賂罪的構成要件
一是主觀方面,判斷兩者犯罪目的和動機,其次,判斷行爲人與賄賂雙方的合意程度;二是客觀方面,介紹賄賂罪的表現是爲雙方牽線搭橋,自己只是處於中間位置,介紹賄賂人爲行賄、受賄雙方的中介,通常會想方設法創造條件讓雙方認識、聯繫,或者代爲傳遞信息或轉遞財物,幫助雙方完成...
-
貪污受賄判決
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當個人資產或者通過損害公共資產來提升個人資產,是爲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利用自身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懲治貪污、受賄犯罪,是我國現階段反腐敗鬥爭的重點,在刑法分則中將貪污賄賂罪列爲專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