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刑事拘留條款是什麼
第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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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的職能有什麼
1、控訴職能。控訴職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證實犯罪並要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確定刑罰權的職能。2、辯護職能。辯護職能是指針對犯罪嫌疑或指控進行反駁,說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從輕、減輕、免除刑罰處罰的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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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再審有哪些條件
刑事案件再審的條件: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4、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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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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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可以是親屬嗎
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作他的辯護人。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實際上擴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辯護人的選擇範圍,因爲除了監護人不再限定近親屬,而是親戚朋友都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託擔任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