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觸犯了什麼法律
要看主體身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可能構成貪污罪或者受賄罪或其他罪名,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可能構成職務侵佔罪,主體不同,涉及的罪名亦不相同。至於後續的處罰要根據罪名的不同來看。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可能構成職務侵犯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貪污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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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未遂數額有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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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減刑的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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