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庭審程序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要依照的是刑事訴訟程序,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開庭的程序主要是:
(一)法庭宣佈開庭;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二)進行法庭調查;
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後,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
(三)進行法庭辯論;
(四)最後陳述;
(五)宣佈休庭等待判決。
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在公訴部分審理後再審理附帶民事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審判長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審査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後,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
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
審判人員可以訊問被告人。
-
非法侵佔財產怎樣定罪
律師解答:定職務侵佔罪或者是侵佔罪。律師解析:定職務侵佔罪或者是侵佔罪。如果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爲的,那麼按照職務侵佔罪定罪。如果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
-
隱匿郵件罪既遂會咋樣判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隱匿郵件罪既遂的,判刑標準如下:1、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犯隱匿郵件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規定定罪從重處罰;3、另外盜竊公私財物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
-
刑事訴訟法迴避流程
律師解析:刑事訴訟法迴避流程:在法庭審判開始以後,審判長應首先向當事人告知申請回避權,然後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這一權利。只有這樣,符合法定迴避情形的審判人員、公訴人等才能被排除出法庭審判過程。刑事訴訟法有關審判階段適用迴避的規定,既適用於第一審流...
-
對於同一地點連續盜竊的應該怎樣認定
律師解析:對於同一地點連續盜竊的應認定爲盜竊的連續犯。連續犯是指行爲人基於一個概括的故意,反覆實施了數個獨立犯罪的行爲,而觸犯了同一罪名。司法實踐中對連續犯以一罪從重處罰,判決確定後如果發現有漏罪尚未處罰,則一般將漏罪作爲獨立的犯罪進行處罰。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