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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衆犯罪都屬於共同犯罪嗎

聚衆犯罪都屬於共同犯罪嗎
律師解析:聚衆犯罪不一定都屬於共同犯罪。我國刑法中的聚衆犯罪可分爲兩類:一類是屬於共同犯罪的聚衆犯罪,例如持械聚衆叛亂罪、聚衆劫獄罪等;另一類是屬於單獨犯罪的聚衆犯罪,例如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等,這些犯罪是以首要分子作爲構成犯罪的必要條件。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