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法院會採納嗎
會採納。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所鑑定的筆跡結論,可以作爲認定筆跡的獨立證據,可以獨立使用,如有相反證據時,只能重新鑑定。
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以內提出。對需要鑑定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以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鑑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鑑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鑑定結論予以認定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爲鑑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鑑定意見不得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鑑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鑑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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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證據不足的案子要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認爲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應補充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只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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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證據傳來證據是什麼?
一、間接證據(一)含義間接證據,就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繫起來,共同證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二)遵守原則根據間接證據的特點和司法實踐經驗,在完全運用間接證據定案的情況下,必須遵守以下幾項規則:1、客觀性,用於定案的每一個間接證據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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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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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舉證期限嗎?
一、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舉證期限嗎?民事訴訟二審有舉證期限的,一般是十天。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