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的處理方法是什麼?
一、管轄權異議的處理方法是什麼?
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後,受訴人民法院應當認真進行審查。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作出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當案件屬於共同管轄時,人民法院在移送前應徵求原告的意見,否則會剝奪原告選擇管轄法院的權利。異議不成立的,裁定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在第二審法院確定該案的管轄權後,即應按法院的通知參加訴訟。
二、什麼是管轄權異議?
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爲受訴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而向該法院提出的不服該法院管轄的意見或主張。管轄權異議制度的設立,主要目的是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人民法院正確行使管轄權,在程序上體現出案件審理的正當性。
三、管轄權異議的條件是什麼?
(一)提出異議的主體必須是本案的當事人
(二)管轄權異議的客體是第一審民事案件的管轄權
(三)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時間須是提交答辯狀期間
四、執行迴轉的條件有什麼?
根據《執行規定》,執行迴轉的適用條件包括:
(1)執行程序已經開始或者進行完畢。也就是說,執行根據的內容已部分執行,一方當事人因此而獲得了部分或全部財產。
(2)執行根據被依法撤銷或變更。撤銷就是原執行根據已完全喪失效力,變更是指原執行根據的內容已被改變。
(3)由當事人申請或執行機關依職權決定。由當事人申請就是當事人請求執行迴轉時,執行機關被動地決定執行迴轉;執行機關依職權就是在沒有當事人請求執行迴轉時,執行機關主動決定執行迴轉。
(4)執行機關以裁定的形式作出決定。
(5)執行迴轉的對象是申請執行人。也就是說,應由申請執行人返還已取得的財產。
(6)執行迴轉的內容包括原有財產和原有財產的孳息兩部分。執行迴轉時,已執行的標的物是特定物的,應當返還原物;不能返還原物的,折價抵償。
執行迴轉適用於執行完畢後,執行狀況被依法撤銷的情形。《執行規定》中對執行迴轉有新的解釋,第一是時間上增加了,在執行中也可以進行執行迴轉。第二是執行內容有所增加,變更執行時也可以進行執行迴轉。
-
法院起訴費用的標準有哪些
我國是一個法制的國家,推行的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法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實踐中,爲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時通過訴訟來解決。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法律費用,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法院起訴費用的標準,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一、法院起訴費用...
-
民事訴訟公告送達都存有哪些問題?
一、民事訴訟公告送達《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該法司法解釋第88條規定: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
-
那開庭了幾天出判決書?
一、那開庭了幾天出判決書?民事案件開庭之後一般是兩個月內會出判決書,案件爭議大或者影響大的,出判決的時間就會晚一些,當事人可以給法官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傳票上有法官聯繫方式。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
-
公司民事訴訟狀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有可能會因爲債務債權或者貨物的質量等各種原因跟其他機構產生民事糾紛的,而且有些民事官司的原告方就是屬於公司的。但可能也是因爲公司在人們心目當中感覺規模是比較龐大的,所以纔會另眼相看公司民事訴訟狀,小編就通過下面的這些資料給大家介紹一下。公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