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拖欠貨款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買賣合同拖欠貨款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按照該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即爲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三年過後若被侵權人未向權利人,則訴訟時效過期,權利人之權利不再受人民法院保護。
二、買賣合同訴訟時效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即買賣合同糾紛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起算點有以下三種情況:
1、當事人之間對支付貨款的時間達成合意,訴訟時效即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當事人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即如果其他條款或者交易習慣能夠明確貨款應當支付的時間的,則訴訟時效從該履行期限過後開始計算;
3、若以上兩種方式都無法明確的,則應當明確爲買受人應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貨款,則訴訟時效應從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取得的次日開始計算。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買賣合同拖欠貨款的行爲,一般是涉及到經濟糾紛的民事案件,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上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辦理,如果違反了相關司法審理程序的,則還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
在實習期內,法院允許民事訴訟律師出庭嗎
一、在實習期內,法院允許民事訴訟律師出庭嗎2013年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實施後,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等地法院都出現拒絕實習律師立案、簽收相關法律文件和出庭等現象,新民訴58條規定在禁止一般的公民代理之時亦將大量的實習律師排除在外,即實習律師將不能以訴...
-
訴訟時效中斷的表現是什麼?
一、訴訟時效中斷的表現是什麼?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很多,我國立法和司法解釋以具體列舉的方式進行了明確: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了三種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即提起訴訟、權利人提出要求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2、《最高人民法院關...
-
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
一、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爲,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
-
民事訴訟延期審理的情形是怎樣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遇到糾紛雙方無法協商處理,就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受理之後規定了開庭日期,但是開庭當日當事人並沒有出席。這個時候,很多人應該都想知道民事訴訟延期審理的情形都有哪些呢?這小孩就要狡辯給大家成立相關的法律內容。一、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