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二審民事判決不服應當怎麼辦?
一、對二審民事判決不服應當怎麼辦?
對二審民事判決不服,當事人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者申請抗訴處理,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法院駁回再審申請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民訴法》第二百零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二、不服二審民事判決申訴期限是多久?
不服二審民事判決申訴期限6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五條 對立案審查的申訴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決定,至遲不得超過六個月。申訴權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它是指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致使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公務處理行爲,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請求重新處理的權利。刑事申訴則是這種申訴權在刑事訴訟中的具體體現。
刑事申訴沒有時間的限定性,即刑事訴訟法對申訴人進行刑事申訴並沒有規定期限,不管一個案件經過處理後經過多長時間,申訴人均可以提出刑事申訴,且只要刑事申訴是人民檢察院管轄範圍內的,人民檢察院就應當受理,不得以超過申訴期限爲由不予受理。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積極行使申請再審的權利。如果申請再審與原判決、裁定生效日期相隔時間太久,將給再審工作帶來諸多不利。但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不受申請再審期待的限制。
對二審民事判決不服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上述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申訴處理,相關情況也是需要基於實際的涉案事實和案件的調查取證情況來進行認定的,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來認定,但沒有法律適用問題的可以維持原判。
-
第三人撤銷之訴和再審的程序的規定是什麼?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案外人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保護的途徑通常有兩種:一是案外人作爲第三人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二是案外人作爲當事人申請啓動再審程序。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案外人由於不能歸責於自身的事由未能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原生效法律文書侵犯其自身...
-
民事訴訟抗訴規定是什麼?
民事訴訟抗訴規定,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
-
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爲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
-
租賃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是合理的行爲嗎?
一、租賃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是合理的行爲嗎?是合理的行爲。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採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採取訴訟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