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再審和二審中的抗訴有什麼區別?
一、民事訴訟再審和二審的區別
1、提起的主體不同。第二審程序提起的主體是第一審程序中的當事人,而再審提起的主體是原審人民法院的院長、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2、審理的對象不同。第二審程序的審理對象是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而再審程序的審理對象是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既可以是一審法院的判決、裁定,也可以是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
3、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審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訴人主觀上認爲第一審判決、裁定有錯誤,就可以提起上訴;而再審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長 、人民檢察院 、上級人民法院發現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違反法律的規定,確有錯誤,方可決定是否開始再審程序。
4、提起的時間不同。第二審是第一審的繼續,上訴期限有一定的限制。當事人對第一審不服的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期限爲15日;當事人對第一審的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期限爲10日。而再審程序的提起時間,行政訴訟法未作具體規定。
5、審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審人民法院必須是第一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再審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審理,也可以由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審理,還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二、民事訴訟再審和二審中的抗訴有什麼區別
1、抗訴對象不同:二審抗訴是針對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尚未生效的裁判;再審抗訴是針對已經生效的裁判.
2、抗訴的提起主體不同:二審抗訴是由第一審法院同級的提起,限於地方各級;再審抗訴是由上級提起.
3、接受抗訴的不同:二審抗訴是上級人民法院接受;再審抗訴是同級人民法院接受
4、抗訴期限不同:二審抗訴必須遵守法定期限;再審抗訴無期限限制,但要求無罪改爲有罪的,應遵守<刑法>訴訟時效的規定.
5、抗訴目的不同:二審抗訴是阻值第一審法院的判決生效,避免將人民法院認爲有錯誤的判決交付執行;再審抗訴是爲了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6、抗訴途徑不同:二審抗訴是一審檢察院通過一審法院向上一級法院提交抗訴材料,上級人民檢察院出庭;再審抗訴是抗訴機關向同級人民法院提交抗訴材料
民事訴訟再審和二審中的抗訴是不同的,再審是抗訴已經生效的判決,而二審是抗訴還未生效的判決,除此之外,兩者提出抗訴的主體、期限、目的都有所不同。二審是案件的當事人對一審的判決結果表示不服而提出的,而再審提出的主體卻是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
管轄權異議提出時間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管轄權異議提出時間的規定是怎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
-
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
在日常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認爲一審法院對所涉案件沒有管轄權,是可以在十日內,向受訴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那麼,如果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當事人能否上訴,如何書寫上訴狀文本,本站整理相關知識後,爲大家作詳細介紹。管轄權異議被駁回上訴狀範本上訴人(原審被...
-
在我國民事訴訟要交什麼費用?
當代有很多事情是觸犯到法律的,老百姓們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但是在訴訟的時候必須向人民法院交納相應的費用以保證人民法院有經濟的支撐下完成每一單官司。民事訴訟要交什麼費用以及民事訴訟交納費用標準是什麼,這個問題令許多普通老百姓們很頭疼,下面將爲大家介紹一...
-
車禍後的官司怎麼打
現在,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變成了有車一族,隨着機動車的增多,車禍也日益頻繁發生,成爲現代社會的公害。如果真的發生了車禍,我們該如何處理呢?如果雙方協商不好,車禍後的官司怎麼打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大家瞭解這方面的法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