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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過了能勝訴嗎,相關內容有什麼?

一、訴訟時效過了能勝訴嗎,相關內容有什麼?

訴訟時效過了能勝訴嗎,相關內容有什麼?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但如果案件的被告以訴訟時效爲由請求法院判決敗訴的,法院一般是會接受請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二、訴訟時效屬於強制性的規定

訴訟時效及其具體內容必須由國家法律作出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如果當事人之間訂有關於訴訟時效期間的縮短、延長,以及預先放棄時效"利益的協議,則這種協議無效。這是因爲時效制度具有強制性,當事人必須遵守。

三、訴訟時效中止與中斷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種

1.權利人提起訴訟

2.權利人在訴訟外向義務人提出權利要

3.義務人向權利人表示同意履行義務。

訴訟時效的中止

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因此只要訴訟時效一過,法院就不會保護權利人的權利,那麼債務由債務人自願履行,權利人只有起訴權,沒有了勝訴權,而且訴訟時效屬於強制性規定,當事人之間自行協商的協議是無效的,如需延長訴訟時效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的。

標籤:訴訟時效 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