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的具體內容是怎樣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將生效,《民法總則》相應廢止。
在我們生活中,很多時候都是被民法所規範着。民法適用於日常的生活。那麼對於這部法律,我相信大多數人應該是隻知其名不曉其意的。其實我們應該主動去了解這部法律,因爲這畢竟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我們就以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爲入口瞭解下吧。
一、對於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的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二、具體來說,哪些情形不適用於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1、人身權的請求權
2、財產性支配權:包括物權和知識產權
3、抗辯權
4、形成權
5、存款本息的請求權具有無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隨時請求金融機構兌付的特殊性,如果適用訴訟時效,會關係到民衆的生存利益,對於民衆的生存利益會帶來深刻影響,也不符合這個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適用。
6、認購人是基於對國家和對金融機構的信賴購買債權的,他的投資具有類似於儲蓄的性質,所以由國債和金融債產生的支付體系請求權不應該適用訴訟時效。
7、基於投資產生的繳付出資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充足的資本是企業開展對外經營活動的保障,也是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擔保,足額出資也是公司法定義務,繳付出資請求權不應該受到時效的限制,否則有違公司資本充足的原則。
8、如果對物權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那麼,超過訴訟時效而被他人佔有的財產就會成爲無主物。
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人身權、物權、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後權利人根據侵權行爲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請求權由於是債權,所以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以上就是對於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的具體的解釋及說明。雖然民法貫穿於我們的生活中,但是有些情況還是不適應運用這部法律的。所以如果你對這個部分比較熟悉的話,那麼與其他人對比的話你就有了更多的機會。希望上述文章可以給你提供幫助。
-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因保護他人而受損怎麼賠償?
最新的民法典因爲其新增了許多與社會實況相詳解的規定而被衆人所關注,尤其是在發生了很多因幫助他人遭受損失卻得不到補償或者賠償的侵害事件後,對於很多見義勇爲或者幫助行爲遭到了道德和法律上的質疑。那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保護他人而受損怎麼賠償?一、根據民...
-
自然人按照民法總則規定應當依法行使哪些權利?
民法典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應用非常廣泛。而今年新出臺的新民法典當中又增添了許多富有人性化的規定。民法典規定了我們進行民事活動基本原則和權利,那麼自然人按照民法典規定應當依法行使哪些權力呢,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以下內容。自然人按照民法典規定應當依法行使...
-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農村承包的債務誰承擔?
一、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農村承包的債務誰承擔?隨着《民法典》頒佈,《民法總則》已廢止。由承包的人自行承擔。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農村承包經營戶是農村集體經濟...
-
民法總則中民事責任的法條都是怎麼規定的
每個成年人的民事責任在某種程度上跟社會責任都是相得益彰的,而且就算是未成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紀以後民事責任也只是有所限制的,當然,從廣義上來講民事責任是一種法律稱謂,通過民法典當中對民事責任的詳細規定,來保障民事權利可以被民事責任所制約和保護。那麼,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