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標的內容所存在的主體有哪些?
一、公益訴訟標的內容所存在的主體有哪些?
公益訴訟的主體主要包括人民檢察院、社會公益團體、個人等等。無論自然人、社會組織、檢察機關還是行政機關作爲原告參與公益訴訟,都存在各自的優勢和劣勢。因此,建立一種互補的多元制主體模式將更符合現實所需。每一個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護者,予公民公益訴訟起訴權是法律和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1、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其作爲國家公訴機關,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訴訟,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職責所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代表國家對犯罪嫌疑人提起訴訟以追究其刑事責任,作爲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爲了推動、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共利益。
2、社會公益團體:社會公益團體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潤最大化當作首要目標,且以社會公益事業爲主要追求目標的社會組織與團體。市民社會需要通過在公共領域進行公共溝通才可能達成,不是任何一個人有權力說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實現的,因此,公益訴訟更多的應是一種動員、溝通、教育的方式,通過這些方式來實現公共利益。
3、個人:或者稱個體,一般指一個人或是一個羣體中的特定的主體。個人在什麼樣的事件當中能夠聲稱自己代表公共利益,當然這種所謂的代表公共利益都是聲稱,都是自己認爲的。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 公益訴訟
對污染環境、侵害衆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衆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益訴訟就是爲了維護公共的利益而提起的訴訟,對於此訴訟的主體所涉及到的範圍很廣,不管是個人還是法人以及國家的工作人員都是可以提出來,其訴訟的目的也是爲了保護受到傷害的羣衆,所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保護個人是最公平的。
-
民事法院開庭後訴訟標的好改嗎
一、民事法院開庭後訴訟標的好改嗎?開庭後訴訟標的是可以更改的,變更訴訟請求,應在舉證期滿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6條規定,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
-
民事案件哪些情形可以申請再審
一、民事案件哪些情形可以申請再審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僞造的;(四)原判決...
-
另案解決還會有事請嗎
律師解答:要根據具體情況。律師解析:另案解決就是不和這件案子一起解決,另外立案進行解決。是不是沒事了要根據具體情況以及情節判決。“另案解決”,是指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於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與該案件有牽連關係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於法律有特殊規定或者案...
-
有借條不還錢該咋起訴有效嗎
律師解析:按法定起訴流程起訴就有效,具體如下:1、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並且把準備好的材料提交上去。2、立案庭負責立案的法官接到當事人遞交的訴狀後,進行認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將有關信息輸入微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