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執行程序解釋中被執行人受什麼限制?
一、民事訴訟執行程序解釋中被執行人受什麼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被執行人爲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爲。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爲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二、被執行人從失信名單中撤銷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認爲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糾正。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理由成立的,應當作出決定予以糾正。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總之,被列爲失信的人,在規定期限內全部履行了法院判決書中規定的義務,或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協議和解,人民法院依法可以撤銷對其的高消費的限制,將其從失信名單中剔除掉。
-
已經辦理過戶的房產證能執行迴轉嗎?
一、已經辦理過戶的房產證能執行迴轉嗎?已經辦理過戶的房產證不能辦理執行迴轉,但是經覈實確實存在執行錯誤,人民法院在採取撤銷執行文件後,可以責令對方返還房款,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但是若房產屬於被執行人的維持生活必需品,則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執行迴轉。二、法院...
-
根據規定二審上訴後多久開庭
一、根據規定二審上訴後多久開庭二審上訴多長時間開庭沒有規定,法律只規定二審法院受理後的期限,民事案件三個月。而一審法院多長時間內要把案子移送給二審法院還真沒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
-
被強制執行的車輛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1、被強制執行的車輛會被拍賣和變賣。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但是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2、在執行中,需要辦理...
-
借錢不還找不到人怎麼辦?
律師解析:1、可以去法院起訴或申請宣告對方失蹤。2、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一般採用公告送達形式傳喚應訴。公告期屆滿,其不應訴時,法院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判決勝訴後可申請強制執行。3、借款人下落不明超過兩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爲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