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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處理價格欺詐投訴處罰措施是怎麼樣的?

一、工商局處理價格欺詐投訴處罰措施是怎麼樣的

工商局處理價格欺詐投訴處罰措施是怎麼樣的?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價格違法行爲通常稱作價格欺詐行爲。經營者應當根據自身經營條件,準確記錄所銷售商品、收購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格,並保存完整的價格資料,不得弄虛作假。

經營者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降價前交易票據的,其所標原價爲虛構價格。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價格欺詐行爲均有權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

二、哪些行爲可以判定價格欺詐

1、標價籤、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爲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

2、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籤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3、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4、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5、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6、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的。

7、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爲假劣商品的。

8、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

9、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價格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價格行爲,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價格包括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 商品價格是指各類有形產品和無形資產的價格。 服務價格是指各類有償服務的收費。

綜合上面所說的,價格欺詐就是利用不合法的價格來進行欺騙消費者,如果工商局在接受到投訴的話,那麼就會給予違法者相應的處罰,從而讓受害者的利益受到合法的保護,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來,讓違法者賠償該有的損失。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