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只能是自然人嗎?
一、消費者只能是自然人嗎
消費者原則上應當是自然人,一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給予消費者傾斜性保護,主要是考慮到其弱者地位,而單位從談判地位、經濟力量等方面講不是弱者,可以通過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主張權利。二是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多數國家和地區都將消費者限定於自然人。三是單位購買用於職工福利的商品或者服務,一般都要有償或者無償地轉歸個人,承受消費權益的最終主體仍然是個人,個人受到損害的,可以直接維權;若考慮到沒有發票等證據問題,可以由單位作爲訴訟第三人蔘加訴訟。考慮到目前仍有一些不同意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沒有對此明確規定。
二、消費者維權有哪些途徑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權益的維護: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以下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權、獲得知識權、人格尊嚴權和監督舉報權。
牢記維權時限:
國家對部分商品維修更換退貨時間做了如下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時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4)“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在大多數人的理解上,只要有進行交易,那麼就可以作爲消費者。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如果因爲購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造成了人身或者財產方面的損失,可以要求經營者、銷售者或者生產者承擔侵權責任。其中,向經營者、銷售者追究責任的時候,可以主張違約責任,也可以主張侵權責任,二者可以擇一而行。
-
職業培訓機構欺騙學員可以退多少錢
律師解析:職業培訓機構欺騙學員,達到一定標準的,可以按退一賠三來退錢,也就是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當初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
-
風險商品解決的原因有幾種
律師解析:風險商品危及交易安全,解決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發佈的商品信息存在違反商品發佈規則,因此對賬戶進行市場管控;2、賬戶中的退款、售後維權存在高危風險,因此對賬戶進行市場管控;3、賬戶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與實際認證人不一致,爲保障會員認證信息的持續真實有...
-
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權如何理解?
律師解析: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例如:張三在餐廳吃飯,一隻野狗衝進來咬傷張三就跑,此時餐廳就屬於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
商家違約拖着不肯退錢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商家違約,主要有以下五條解決途徑:一、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機構仲裁;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面對機構違約不肯退費的問題,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