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一般一個月幾次合理?
一、探視權一般一個月幾次合理?
探視權一般一個月幾次合理,在法律上並未規定,應當基於協商的情況而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並不會因爲父母的離婚而解除,在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視子女,如果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中止探視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視的權利。由此可見,探視次數是由父母雙方協商或者由法院判決所決定的,各個家庭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進行判斷。
二、探視權的特徵
(1)探望權的權利主體爲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而探望權的義務主體爲離婚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來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爲另一方提供便利,積極協助,不得阻礙對方行使權利。
(2)探望權是離婚後父親或母親對子女的一項法定權利。將探望權作爲一項權利在法律上加以規定,是因爲這不僅是親屬法上的權利,更是一種基本人權,父母子女之間基於血統關係而形成的情感,不會因爲父母離婚而變化。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過探望子女,與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暫生活等多種形式行使探望權,從而達到繼續教育子女的目的,對子女的價值觀的形成起到積極作用。探望權不應是“權利的最小化”,它不僅是權利,還必然成爲“權利之外的東西”。
(3)探望權產生的時間是離婚後。離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關係,與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權的問題還不存在。離婚後,由於父親或母親一方不能與孩子共同生活,因此產生了行使探望權的必要。
(4)探望權的行使必須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父親或母親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探望權實際是一種義務性的權利,它的行使應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愛,使孩子得到積極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權損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權的行使。
對於探視權的認定,是可以基於雙方協商的結果而定的,雙方爲了利於子女的成長,是可以就有關探視權進行合法的認定的,涉及到一方在探視時造成了子女損害的,或者不利於子女成長的, 是可以申請變更探視的相關規定的。
-
工資6000爲什麼10級傷殘只賠兩萬合理嗎?
工資六千隻賠兩萬是不合理的;工傷十級享有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或終止合同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鑑定爲十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療工傷所需...
-
侵犯肖像權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一、侵犯肖像權的判定標準是什麼?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爲,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爲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爲,主要是未...
-
侵權責任法之人身損害賠償規定是什麼?
一、人身損害賠償規定是什麼?《民法典》已經實施,《侵權責任法》同時廢止。人身損害賠償規定是發生侵權行爲,導致他人受到傷害的情況之下,需要對醫療費用,護工費用,還有相關費用賠償。在《民法典》中對侵權責任明確規定如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
-
男孩騎ofo被撞亡,單車公司有責任麼?
一、共享單車平臺是否承擔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單車平臺有可能存在的過錯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單車平臺提供了不合格車輛。由於小男孩與單車平臺構成的是租賃關係,因租賃導致的事故,如果車輛所有人有過...